虾苗的放养密度应根据以下条件来确定:
(1)大虾苗少放,小虾苗多放。
(2)池水深多放,池水浅少放。
(3)换水条件好多放,差之少放。
(4)饵料质量好多放,质量差少放。
(5)精养池多放,粗养池少放。
(6)有增氧机多放,无增氧设备少放。
(7)养殖大规格虾的步放,养小规格虾的多放。
(8)害鱼多时多放,害鱼少时少放。
(9)虾病步时多放,虾病严重时少放。
根据以上原则,当前大面积粗养池1/15公顷放苗(1厘米)4000-5000尾,半精养池8000-10000尾,有增氧机的精养池3万-5万尾。暂养后的大苗(3厘米),放苗量可减少3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