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养成上市规格成鱼的前提下,能够达到最高产量的放养密度,即为合理的放养密度。衡量放养密度是否合理,应根据如下情况综合考虑:
(1)池塘条件有良好的水源的池塘,放养密度可适当增加,面积较大或池水较深的鱼池放养密度也可相应增加。
(2)饵、肥量供应量如饵、肥料充足,放养密度可相应增加。
(3)鱼的种类和规格混养多种鱼类的池塘,放养量可大于单种鱼类或混养种类少的鱼池。此外,个体较大的鱼类比个体较小的鱼类放养尾数应较少而放养重量应较大,反之亦然。同一种类不同规格鱼种的放养密度,与上述情况相似。
(4)饲养管理措施养鱼配套设备较好,可增加放养量,轮捕轮放次数多,放养密度可相应增加。此外管理精细,养鱼经验丰富,技术水平较高,管理认真负责的,放养密度也可适当增加。
(5)历年放养模式在该池实践的结果通过对历年各类鱼的放养量、产量、出塘时间、规格等参数的分析评估,如鱼类生长良好,单位面积产量高饵料系数不高于一般水平,浮头次数不多,说明放养量是较合适的。反之,说明放养过密,放养量应作适当调整。如成鱼出塘规格过大,单位面积产量低,表明放养量过稀,必须适当增加放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