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牧羊群的组织,要以方便羊群管理、节省劳力和有利于提高羊群生产力为原则。要依据绵、山羊的生物学习性和草场条件,按羊种、性别、年龄合理组群。
一般同一品种、同一性别、相近年龄的羊编入一群,组成母羊群、育成母羊群、成年公羊群、育成公羊群和羯羊群等。
产肉为主的经济羊场一般不保留育成公羊群,而是将所产公羔去势作羯羊处理。适龄母羊应占羊群总数的60%-70%以上,种公羊数量应据配种方式确定,人工授精条件下,种公羊应占繁殖母羊的0.5%-1.0%,另加2%-3%试情公羊,本交时公、母羊比例1:25-30。
牧区草场面积大,公羊群以50只为宜,育成公羊群为200-300只,成年母羊群为200-250只,育成母羊群为250-300只,羯羊群为300-350只为宜。以上规模的羊群基本上为一个人的劳动定额。
农区没有大面积连片草场,放牧受到限制,羊群不宜过大,一般繁殖母羊和育成母羊30-40只为一群,当年去势育肥公羊25-30只为一群,种公羊以10只为一群较适宜。半农半牧区和山区放牧羊群大小,应介于农区和牧区羊群之间,依据具体放牧地条件确定羊群规模。
羊群一经组成,应相对固定,不宜频繁变动。